根据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部署,2023年11月9日-12月9日,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工程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主要巡察对象
工程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等。
二、巡察监督重点
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,结合被巡察单位规律特点,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聚焦“关键少数”特别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,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安排情况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落实巡视、巡察、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,着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,着力推动解决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,着力推动服务职工群众政策举措落实落地,着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,切实以效率、效益、效果、效能、效应、效绩检验巡察监督成效。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举报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信访举报电话、手机,接受职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1.信访接待窗口:山南高新区智慧谷2号楼四楼电梯斜对面会议室;
2.举报信箱:山南高新区智慧谷2号楼一楼大厅西侧、平安开诚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;
3.电子邮箱:hkxc01@126.com;
4.举报电话:0554-2388865;18055438342(只接收短信)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9日。
根据《集团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淮能控股发〔2020〕32号)要求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
2023年11月9日